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具有非盈利性质,国家不征税费。人寿保险则是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按自愿原则通过签订契约来实现的,具有赢利性质。
二、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保障劳动者在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人寿保险以自然人为对象,其作用是投保人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发生人身事故后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实行的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实行的是强制原则、统筹原则、权利与义务相联系或对等原则。而人寿保险实行的是自愿原则、盈利原则、赔付与交费对等原则。
四、给付标准不同,社会保险着眼于长期性的基本生活保障,给付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人寿保险则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大小,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五、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人寿保险则是由商业性保险公司自主经营。
六、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属于劳动或行政立法范畴,人寿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