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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单位增加社保人员时间

发布时间:2023-05-28 00:0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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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办理时间:即参保企业因新招、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15日内或单位合并后的30日内申报。新增人员属于工伤保险参保对象的,参保单位应于其报到的当日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若当日不能按规定申报的,可先通过传真等快捷方式申

一、办理时间:

即参保企业因新招、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15日内或单位合并后的30日内申报。

新增人员属于工伤保险参保对象的,参保单位应于其报到的当日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若当日不能按规定申报的,可先通过传真等快捷方式申报《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然后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报新增人员详细资料。

单位经办人员带上述资料每月1-20号工作日到公共业务科或下沉街社保所办理。

二、需提交资料:

1、填写《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简称《人员增加表》,需经本人签字

2、携带《人员增加表》电子档的U盘

4、关系不在我区主城区(含南川、江津)的,提供转移接续手续。

三、《人员增加表》填报需知:

1.人员参保时间不能早于该单位登记参保的时间;

2.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加申报时间,应为到公共业务窗口办理的当月当日;

3.养老、失业保险人员增加时间申报应为劳动合同及证明资料确定的时间

单位经办人员带上述资料每月1-20号工作日到公共业务科或下沉街社保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