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缴纳公积金封存+启封指南
一、办理要求
1.个人账户状态变更包括集中封存、启封业务。缴存人个人账户因故发生停缴或须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等原因,个人账户状态变更为暂停缴存,须办理集中封存手续;处于集中封存状态的个人账户转为正常状态的,须办理启封手续。
2.个人账户集中封存后,不能办理产品购买、产品缴款等业务;缴存人成为本市单位在职职工或个人账户转出本市的,《缴存使用协议》自动终止。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6)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符合个人账户状态变更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个人账户状态变更,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个人账户状态变更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变更,并按以下流程办理:
1.缴存人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2.办事处(分中心)在办理个人账户状态变更后,打印《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变更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缴存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