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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境外回国隔离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27 10:3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重庆境外隔离规定,境外来渝人员隔离措施,重庆境外回国隔离政策

内容简介

一、重庆境外回国隔离政策抵渝前先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自重庆口岸入境人员(一)目的地为重庆市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1.在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2、3、5、7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

一、重庆境外回国隔离政策

抵渝前先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自重庆口岸入境人员

(一)目的地为重庆市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1.在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2、3、5、7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对于集中隔离场所内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要立即回溯流调,对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

2.7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闭环接回,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目的地为市外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目的地信息推送。在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2、3、5、7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前3天将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目的地闭环接回或做好个人防护条件下闭环送至交通口岸离渝。

(三)入境包机人员健康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自国内其它城市口岸入境来渝返渝人员

(一)集中隔离时间不满7天的,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闭环接回,集中隔离满7天,并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二)集中隔离时间满7天,但未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闭环接回,补齐居家健康监测时间,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已按规定完成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频次的(包含在市外已经集中隔离10天以上的解除隔离人员),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入境人员无法提供入境后解除隔离相关资料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温馨提示:解除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闭环转运全过程中规范佩戴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核酸检测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 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健康提示

(一)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做好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快接种“加强针”。

(二)注意冷链食品

要尽量避免网购、代购境外及国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冷链食品。如需购买,应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市场或商超选购。

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食物夹等工具以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表面。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注意清洁双手,避免用手触摸眼、口、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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