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点地址:
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171号交旅依城D栋
二、服务时间:
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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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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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友提问:如果我曾经名下有过房产,但现在没了,还可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您好!根据渝公积金发(2017)74号文件的规定:“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首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贷款购房住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房: 一、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请)。二、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请)。 三、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区县购买第二套房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审核结果以我中心系统审核以及承办银行对个人征信的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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