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9 19:2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重庆公积金缴存,重庆公积金登录单位网厅,重庆公积金缴存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单位网厅
内容简介
一、办理对象在我市办理企业设立登记且已开设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各类企业。二、业务范围缴存企业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基数调整、汇补缴等日常缴存业务。三、办理程序(一)法定代表人授权第一步:企业
一、办理对象
在我市办理企业设立登记且已开设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各类企业。
二、业务范围
缴存企业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基数调整、汇补缴等日常缴存业务。
三、办理程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
第一步: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重庆市政府“渝快办”、微信或者支付宝APP等渠道,点击“下载执照”,领取本单位电子营业执照。
第二步:点击“授权他人使用执照”,进入授权界面,在“授权方式”栏,点击“精准授权”,选择“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授权本单位经办人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二)单位经办人登录
第三步:单位经办人进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在“单位用户”下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页自动弹出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
第四步:单位经办人通过重庆市政府“渝快办”、微信或者支付宝APP等渠道,点击“下载执照”,领取本单位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即可登录办理网上缴存业务。
四、注意事项
1.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的单位经办人按照电子营业执照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的业务操作,均代表单位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单位承担。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单位经办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时,被授权的单位经办人应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内记载的单位经办人信息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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