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为7元、下限为4118元。
重庆市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7元、下限为4118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7元、下限为4118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2%
单位:根据我市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我市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为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我市自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征收。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