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
具有垫江户籍,2022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含高职)录取,承诺入校就读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大学新生。
1、2022年8月在册城乡低保对象或低保家庭;
2、2022年8月在册特困供养人员;
3、2022年8月在册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县乡村振兴局认定的监测对象;
5、家庭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
6、考入军事院校学生、普通高校代培国防生、免费师范生、委培生、享受慈善项目捐赠等以及已获得助学救助的对象原则上不予救助,但经调查核实,家庭仍存在困难的,按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程序申请、审核、上报。
救助方式及标准
救助方式为临时救助
救助标准
1、低保、低保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人员等5类对象,每人救助5000元(含重庆市民政惠民济困补充商业保险以及其他助学救助)。
2、县乡村振兴局认定的监测对象、家庭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每人救助3000元(含商业保险以及其他助学救助)。
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镇(街道)开展经济信息核查和入户调查——乡镇(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相关材料要求
1、临时救助审批表;
2、本人(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农村商业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困难家庭相关证件(低保证、特困供养证、社会福利证等复印件、重大疾病检查诊断书和费用结算票据复印件等);
4、申请对象准考证复印件;
5、2022年大学本科、专科(高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轨迹相关证明;
6、入学救助诚信承诺书(附件1);
7、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咨询方式
联系单位:
垫江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
联系人:戴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74517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