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标准如下: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5000元。
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1、在本市注册登记;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和单位;
3、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江苏省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或不满行驶里程参考值,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4、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在宁中央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供养的社团组织车辆的淘汰,不享受补贴。
5、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补贴。
1、《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须提供车主书面委托书或单位法人书面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无基本账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1、车主将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送到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拆解回收补偿。
2、车主到申请补贴受理点提交相关材料。
3、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车主审批存联,政府补贴资金和提前淘汰拆解奖励划拨至以车主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4、如更换新车,车主凭审批存联,在部分汽车销售单位兑现企业奖励。
重庆市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石新路89号
电话:68613429
重庆市交管局车管所江北分所
地址:人和镇双桥11社
电话:6763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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